各部门(单位):
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,根据《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》(吉工职院〔2013〕44号)文件精神,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劳动纪律
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《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》(具体见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)。
二、切实执行劳动纪律
1.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,遵守劳动纪律,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,履行岗位职责,做好本职工作,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2.星期三下午全院教职工实行坐班制,具体时间为13:30—17:00。
三、严格考勤管理
各部门(单位)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考勤工作由部门(单位)负责人亲自抓,并指定专人(考勤员)负责。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不如实上报考勤情况的,将追究考勤员和部门(单位)负责人的责任。
学院人事处将随时对各部门(单位)劳动纪律进行检查。
四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
教职工需要请假(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)的,须按照吉工职院〔2013〕44号文件的管理规定,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执行请假审批手续。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,按旷工处理。
人事处
2019年3月25日